那晚知道你不忠,並且毫無悔意後,我馬上想起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這本書。 【你說你愛我,那麼請你解釋一下,為什麼你可以去跟別人上床?】當時,我很激動的問你。 【這是兩回事!】你理直氣壯的回答說。 《生》的男主角托馬斯說過,愛情跟做愛是兩回事。所以就算他選擇了跟女主角特麗莎結婚後,他還是繼續在外跟別人上床。他明知道特麗莎為此難過不安,經常發噩夢,他還是繼續出軌。愛情跟性真的可以分得那麼清楚嗎?對我來說,那是不可能分開的。如果真的愛一個人,為什麼明知道對方會為此而痛苦都還要繼續做,繼續傷害對方?真的愛一個人是不會捨得傷害對方的。 我從來沒有要求過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。我只是希望你不打算跟我在一起就及早放手。早在3年前,我已經跟你說過,我愛一個人是全心全意的,你不要就直接跟我說。當時你只是沉默。後來,又說起同樣的問題,你說會有更好的。我又重複了一次,我愛一個人是全心全意的,你不要就放手。當時,你又是沉默。既然,你覺得自己不夠好,那麼為什麼你不讓我死心啊?為什麼你還要享受我的獨愛,霸佔著我的心?你承認自己愛自由還讓我愛上你是有點無賴。真的只是有點嗎?我覺得你是非常無賴跟自私。你說真的愛了就不該自私。請問,你真的認為自己不自私嗎?如果你真的不自私,就算你多愛我都好,你不打算跟我一起,無論如何都應該及早放手,讓我去找一個真正懂得珍惜我的人。而不是一邊跟我說會有更好的,一邊又繼續霸佔著我的心,把我僅有的愛都揮霍掉。你明知道我在感情上受過一次重傷,差點死掉的。但你居然還要這麼殘忍對我。 第一次讀《生》這本書,只有20歲。當時,讀得似懂非懂的。現在再讀,感覺很有共鳴。老實說,我實在沒有特麗莎這麼偉大。明知道托馬斯不斷在外跟別人上床,仍然可以繼續愛他。我知道你跟托馬斯一樣,你不是要我原諒,因為你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錯。說不定,你甚至認為我傷心是我心態不好,是我的問題,不是你的問題。所以,你要的,是我的妥協,不是我的原諒。說真,我真的試過很努力的去說服自己妥協。但真的不行。我無法妥協。因為我一旦妥協,快樂就會從此離開我了。我离开你會痛苦,但這痛苦有一天會過去。如果繼續愛你,我的痛苦就會變成無止境了。特麗莎雖然可以留在托馬斯身邊,但她快樂嗎?一段感情沒有忠誠,你玩你的,我玩我的,這樣的愛繼續下去有意思嗎?倒不如及早結束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