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晚知道你不忠,並且毫無悔意後,我馬上想起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這本書。
【你說你愛我,那麼請你解釋一下,為什麼你可以去跟別人上床?】當時,我很激動的問你。
【這是兩回事!】你理直氣壯的回答說。
《生》的男主角托馬斯說過,愛情跟做愛是兩回事。所以就算他選擇了跟女主角特麗莎結婚後,他還是繼續在外跟別人上床。他明知道特麗莎為此難過不安,經常發噩夢,他還是繼續出軌。愛情跟性真的可以分得那麼清楚嗎?對我來說,那是不可能分開的。如果真的愛一個人,為什麼明知道對方會為此而痛苦都還要繼續做,繼續傷害對方?真的愛一個人是不會捨得傷害對方的。
我從來沒有要求過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。我只是希望你不打算跟我在一起就及早放手。早在3年前,我已經跟你說過,我愛一個人是全心全意的,你不要就直接跟我說。當時你只是沉默。後來,又說起同樣的問題,你說會有更好的。我又重複了一次,我愛一個人是全心全意的,你不要就放手。當時,你又是沉默。既然,你覺得自己不夠好,那麼為什麼你不讓我死心啊?為什麼你還要享受我的獨愛,霸佔著我的心?你承認自己愛自由還讓我愛上你是有點無賴。真的只是有點嗎?我覺得你是非常無賴跟自私。你說真的愛了就不該自私。請問,你真的認為自己不自私嗎?如果你真的不自私,就算你多愛我都好,你不打算跟我一起,無論如何都應該及早放手,讓我去找一個真正懂得珍惜我的人。而不是一邊跟我說會有更好的,一邊又繼續霸佔著我的心,把我僅有的愛都揮霍掉。你明知道我在感情上受過一次重傷,差點死掉的。但你居然還要這麼殘忍對我。
第一次讀《生》這本書,只有20歲。當時,讀得似懂非懂的。現在再讀,感覺很有共鳴。老實說,我實在沒有特麗莎這麼偉大。明知道托馬斯不斷在外跟別人上床,仍然可以繼續愛他。我知道你跟托馬斯一樣,你不是要我原諒,因為你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錯。說不定,你甚至認為我傷心是我心態不好,是我的問題,不是你的問題。所以,你要的,是我的妥協,不是我的原諒。說真,我真的試過很努力的去說服自己妥協。但真的不行。我無法妥協。因為我一旦妥協,快樂就會從此離開我了。我离开你會痛苦,但這痛苦有一天會過去。如果繼續愛你,我的痛苦就會變成無止境了。特麗莎雖然可以留在托馬斯身邊,但她快樂嗎?一段感情沒有忠誠,你玩你的,我玩我的,這樣的愛繼續下去有意思嗎?倒不如及早結束好了。
我從來沒想過,五年前一聲不響就離開了我的人,會在我最潦倒不堪的時候,出現在我面前。當我披頭散髮、一脸憔悴打開門見到他的時候,我完全愣住了。我懷疑自己幾天沒好好吃過飯,已經開始產生幻覺了。他除了瘦了一點之外,基本上跟五年前一樣,沒有太大變化。他穿了一件黑色T恤和一條破舊的淺藍色牛仔褲,背著一個同樣有點破舊的啡色背包。 [ 怎麼了?幾年不見,你認不出我了?] 我們不知對望了多久後,他打破沉默問我。 這個地方是我去年才搬過來的,他怎麼知道我住在這裡? 我告訴自己一定是幻覺。 但我還是忍不住問他 : [ 你怎麼會找到這裡來? ] [ 我剛才一出電梯就見到你的房東太太在拼命按門鈴。] 他答非所問的說。 我已經快三個月沒有交租了。三個月前跟韓日川分手後,我失去了工作,天天把自己困在家裡喝酒、以淚洗臉。每一天我都不想醒來面對這個世界。我又不是第一次失戀,我也不明白自己這次為什麼會一蹶不振。比起沈禮的不辭而別,我和韓日川算什麼呢?我們交往一年還不到。而我和沈禮在一起三年了,他說失蹤就失蹤。沈禮失蹤後,我仍然如常地過生活。儘管,心裡會不停在問: 到底我做錯了什麼?他要這樣不辭而別。 他是律師。試過為了專心處理案件,兩個星期多沒有找過我,但都會給我發信息的。五年前那次,他兩個星期沒有出現,也沒有給我發過信息。我覺得有些不對勁打電話給他,才發現關了機。過後,我嘗試聯繫他堂妹沈穎,問她知不知道沈禮的行蹤。 [ 不知道。] 沈穎在電話另一頭說,[ 我最近忙著錄歌,已經好長時間沒有跟他聯繫了。] 聽了沈穎的回答後,我的心不禁又沉了下去。 [ 也許他工作煩了,離開一下透透氣吧,應該沒事的。] 沈穎安慰我說。 [ 如果他聯繫你,記得通知我。] 我囑咐沈穎說。 跟沈穎通過電話後,又過了一個星期,仍然沒有沈禮的消息。 最後,我唯有硬著頭皮打給沈伯母。他的父母一直不喜歡我們交往。因為他們的兒子是大律師,而我只是一個普通文員。他們覺得我配不起他們的兒子。 [ 他留下了一封信,說要暫時離開這裡一段時間,我們也想知道他去了哪裡。] 這是我從沈伯母口中得到的答案。 暫時離開這裡?為什麼?他怎麼都沒有跟我說? 在這之前也沒察覺他有什麼異樣。我曾經以為我們是什麼都可以說的,但連他為什麼失蹤我都不知道。 他就這樣失蹤了五年,沒有人知道他為什留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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